【地圖資料】
CartographicMaterial
【辭書名稱】圖書館學與資訊科學大辭典
凡是具有一定位置的地理現象(又稱為空間現象),均可以繪製地圖。
此空間的範圍不僅包括地球,亦可廣及其他天體,例如:月球,或火星等。
空間資料大致可以分為點、線、面與容積四種:(一)點的資料:一個點代表一個位置,例如:一個城市、一個交叉路口等。
(二)線的資料:只占有一度空間,包括任何狹長而一致的地理資料,例如:道路、河流等。
(三)面的資料:占有兩度空間,注重面積範圍的大小,例如:一國的領土、語言分布區、氣候區等。
(四)容積資料:在觀念上,它是占有三度空間的立體資料,例如:某一地區的降雨量或鐵路的運輸量等。
任何代表空間現象的資料,無論景點、線、面,或是容積等資料,並且無論是用任何比例尺繪製的,均可以稱之為地圖資料。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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