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吉斯】
Rogers,CarlRansom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羅吉斯(1902~1987)是美國諮商與精神治療學家,一九○二年出生於美國伊利諾州橡樹園(OakPark,Illinois)。
高中畢業之後,進入威斯康辛大學攻讀農學,大二時轉而攻讀宗教教育;
隔年,羅吉斯前往中國北平,參加為期半年的基督教學生聯合會。
一九二四年,羅吉斯自威斯康辛大學畢業,獲得學士學位,同年進入紐約聯合神學院(UnionTheologicalSeminary)。
一九二五年,羅吉斯到哥倫比亞大學選修心理學課程,其中有一門有關「臨床心理學與兒童問題」的課程,對他影響很大。
次年,羅吉斯便轉至哥倫比亞大學主修教育心理學與臨床心理學。
羅吉斯為撰寫博士論文之需,設計出一套兒童人格適應評量表,於一九三一年獲頒博士學位。
羅吉斯先在紐約州洛契斯特(Rochester)擔任社區輔導診療工作,根據工作所獲得的臨床經驗。
於一九三九年出版第一本著作[問題兒童的臨床治療](TheClinicalTreatmentoftheProblemChild)。
一九四○年起,羅吉斯應俄亥俄大學之聘,擔任教學與研究工作,並於兩年後出版第二本著作[諮商與精神治療的臨床新觀念](CounselingandPsychotherapy:NewConceptsinPractice);
在這本書裡,他提出所謂「非指導性諮商」或「當事者中心治療」(client-centeredtherapy)的方法與技巧,是相當具有影響力的一個新觀念。
一九四五年,羅吉斯轉任芝加哥大學教授心理學,並兼任諮商中心執行祕書,一九五一年再出版[當事人中心治療法──實務、應用與理論](ClientcenteredTherapy:ItsCurrentPractice,ImplicationsandTheory)。
他於一九五七年成為威斯康辛大學心理學與精神病學教授,同時在一間精神醫院主持一項有關精神分裂症患者的治療研究工作。
自一九六四年起,羅吉斯開始在加州拉荷雅(LaJolla,California)的西方科學研究所,擺脫大學教學等限制,全力展開新的研究工作。
羅吉斯提出有機體的概念,認為它是一切經驗的總合,稱之為「現象場」(phenomenalfield),是個人的參考架構,是由意識與無意識的經驗所形成。
依羅吉斯之見,個體行為係依照現象場而反應,並不是由外在刺激所引發的。
現象場中的一部分逐漸分化成為自我。
當組成自我的經驗真實地反應出有機體的經驗時,自我與有機體之間存在一致的關係,精神治療的目的便是在促使兩者間趨向一致,一旦兩者間處於一致的狀態,個體即可發揮自我的功能,表現出來的行為如:容易接受所經驗、適度的自我防衛機轉、能夠真實地觀察自我與外面世界、與他人保持和諧的關係等。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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