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面傷殘】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顏面傷殘」為殘障福利服務對象之一類;
依據內政部與衛生署共同研訂的「殘障等級」之規定,顏面傷殘是指受先天或後天(外傷、疾病或疾病治療後)原因的影響,使頭、臉、顎骨、頸部發生殘缺變異,或造成呼吸、咀嚼、吞嚥等功能之障礙,而對社會生活適應困難者。
顏面損傷對個人的自我形象有不利的影響,常造成個人自卑、畏縮、挫折的反應。
另一方面,顏面是人際對應的接觸焦點,顏面傷殘學童在社會互動中,常引起同儕的驚愕、畏避或取笑,而產生社會適應的問題。
因此這類學童須給予適當的心理輔導,協助他們能自我接納,建立信心,並坦然的面對人群。
此外,教師及同學正常而積極的對應態度,對顏面傷殘學童的適應,亦非常重要。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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