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術堪輿學苑】

標題: 【〔達立報告書〕(馬來西亞)】 [打印本頁]

作者: 豐碩    時間: 2012-11-23 02:08
標題: 【〔達立報告書〕(馬來西亞)】

〔達立報告書〕(馬來西亞)

 

[TalibReports](Malaysia)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達立報告書〕是一九六○年以當時教育部長拉曼達立為主席的「教育政策檢討委員會」,依〔拉薩克報告書〕實施經驗檢討結果而撰成的報告書。

 

報告書中對於〔拉薩克報告書〕所建立的措施均表示滿意,因而提出其主要的建議如下:(1)設立一種新的後期小學(後來改稱補習中學),俾將離校年齡提高到十五歲,使無力進入學術性中學的小學生,再受三年補習教育而側重職業陶冶;

 

(2)由一九六二年起,實施普遍的免費小學教育,而教育部長有權宣布免費的小學教育為強迫性質者;

 

(3)津貼小學,將被供給適當訓練的教師,改稱為國民小學或國民型小學,必要時,小學應合併而成為更有效的單位;

 

(4)津貼小學及中學,仍保留其自動升級制度;

 

但應注意舉行學業進展的考試,同時提供報告給家長;

 

(5)由一九六二年起,依照規定條件而改制的中學,將取得全部津貼,否則取消原撥部分津貼。

 

不接受改制的獨立中學,將繼續存在,但仍受教育法令的約束;

 

(6)中學所有的公共考試,僅限於一種官方語文-馬來語或英語;

 

(7)政府應採取步驟,以保障改制中學的合格教師;

 

(8)地方教育當局制度,應暫時停止實施;

 

(9)董事會制度應暫時予以保留,但董事會的組織,應具有較大的伸縮性。

 

對於教師的委任或升級,應取得教育部長的批准;

 

(10)政府應成立全國及各州的教育及諮詢委員會;

 

(11)政府應更進一步的發展各級技術及職業教育;

 

(12)師資訓練設施,應加以擴展,以配合當前教育擴充之需要,特別是職業教師及巫文教師之增加;

 

(13)凡津貼學校擁有十五名以上皈依回教學生者,政府應提供有關回教教義的教育;

 

(14)政府應採取進一步的措施,以加強國語(馬來語)在本邦教育制度的地位;

 

(15)獨立性的聯合邦督學團,應繼續存在,但須改善其措施;

 

地方性的督學團,應開始建立;

 

(16)政府應更注意道德教育的設施;

 

(17)普及九年制教育,學生從一年級到初中三年級逐年自動升級,小學仍需考試,但成績僅供參考;

 

(18)農村學生得接受職業技術教育以示優惠;

 

(19)由以英語為媒介的教學轉為以馬來語為主的教學;

 

(20)積極擴充師範教育,加緊培養師資。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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