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成本原則】
PrincipleofServiceCost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勞務成本原則」是指租稅負擔的分配,依政府對於納稅人所提供的勞務(服務)為標準而定。
但這個原則僅可適用於公營事業,如郵政、水電、交通等依服務的程度而獲取報償,並不能用之於稅負的分配。
政府公共支出如國防、治安等費用,就不能以個人所得到政府服務的多少或獲利的多寡來計算稅負,且此等支出亦不能分割給每個負稅人,所以個人稅負分配不能應用此一原則。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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