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脫盲(大陸地區)】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脫盲」即文盲通過學習達到掃除文盲的標準;
在大陸地區一九八八年國務院頒布的〔掃除文盲工作條例〕規定,個人脫盲的標準是:農民識一千五百漢字,企業和事業單位職工、城鎮居民識二千漢字,能看懂淺顯通俗的報刊、文章,能記簡單的帳目,能書寫簡單的應用文。
從一九四九年開始,大陸地區即開展了掃盲運動,至一九五八年脫盲人數達六千二百餘萬人;
一九五九年至一九六五年脫盲人數三千四百餘萬人。
文化大革命的十年,掃盲工作基本停頓。
一九七六年後,掃盲又全面開展,至一九八八年脫盲人數達四千五百六十四萬人;
一九八八年至一九九三年底,又有二千三百四十四萬人脫盲。
由一九四九年至一九九三年累計,脫盲人數共有一億八千萬餘人;
青壯年文盲(十五歲至四十歲)總數降到四千萬人。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歡迎光臨 【五術堪輿學苑】 (http://124.156.177.65/) | Powered by Discuz! X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