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殊價財】
MeritGoods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所謂殊價財,是不依消費者選擇而強制提供的財貨。
殊價財與公共財二者的區別在於殊價財適用排他原則,公共財不適用排他原則。
且由於具有「殊價性」(meritorious),消費者因為消費不足時,此類財貨應歸政府經營。
殊價財另一個特性是,它的利益是「外溢的」,但也是「內延的」,但公共財的利益則多其「外溢性」,而缺乏「內延性」。
教育財除可視為準公共財(guasipublicgoods)外,亦可視為殊價財,理由有二:首先,就全體國民所接受的國民教育來講,它並沒有「敵對性」,不因為就學人數的多寡,而降低教育的效果。
也就是說,任何接受教育個人,都可以享有同等的利益,不因為他人而減少。
次就選擇性教育言,則具有「排他性」,必須取得入學資格的人才能夠享有教育的利益;
反之則無。
再就利益來看,其利益既「內延」也「外溢」。
教育的利益,就個人言,完全由個人所享有,如同消費私有財一樣,但若就整個國家社會言,提高文化水準,促進科技進步,此種利益又由大家所共享,則教育又其有公共財性質。
因此,教育財實兼具雙重屬性,隨著它屬性的不同,對整個社會的涵義也就互異。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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