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幹部專修科(大陸地區)】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校外幹部專修科是指由普通高等學校在校外舉辦旨在培養在職幹部達到大專程度的班級或學校。
在大陸地區,一般是由政府經濟主管部門或企業委託普通高校舉辦的。
有關文件包括一九八五年四月教育部頒發的〔關於高等學校在校外舉辦幹部專修科的暫行規定〕和教育部、國家計委、財政部於一九八四年五月頒發的〔高等學校舉辦幹部修科、中等專業學校舉辦幹部、職工中專班的試行辦法〕。
後者規定:(1)幹部專修科的學制為二至三年,按規定的學習年限內修完有關課程,經考試合格者,發給畢業證書,並按照高等專科學校畢業生對待。
(2)學習期間工資由原單位照發,並按國家規定享受探親和公費醫療等非生產性的福利待遇,所需費用由原單位支付,學員畢業後一律回原單位工作;
(3)辦學需要增加的校舍和教學設備,原則上由委託單位負責安排基本建設投資。
培養學員所需要的經常費用,由派送學員的單位向學校支付。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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