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學官試】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宋學官試又稱教官試,係宋神宗以降,對欲任學官者所行之考試,合格者始任命之。
據〔續資治通鑑長編拾補〕,神宗熙寧八年(1075)八月,詔云:「州學教授,自今先召赴舍人院試大義五道,取優通者選差。」
此係從中書戶房習學檢正公事練亨甫之請。
又據〔宋會要輯稿.崇儒二〕,元豐七年(1084),立法試學官,上等注博士,下等注正、錄,願就教授者聽。
〔玉海〕謂此為試教官之始。
至哲宗元祐時,左司諫王嚴叟奏陳試教官之失,請罷之,故罷。
哲宗紹聖元年(1094),又依左司諫翟思之請,恢復學官召試之法。
學官試,據〔文獻通考.學校考〕其法為:侍從、臺、諫、國子監長貳,歲舉堪任諸州學官一員,須嘗中進士或制科,年及卅者;
受舉者附吏部春秋試,凡試兩經大義各一道,以通經善作文為合格;
已經舉試,中書籍其姓名,俟有缺則選授。
另〔續資治通鑑長編〕,元符元年(1098)四月,詔:「自今學官增試兩經,仍分兩場,每試一經大義三道。」
同年七月,詔改為試三經;
另學官改為一歲一試。
其後,徽宗及南宋時,均維持學官試。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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