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籍圖重測】
英語翻譯:resurveyofcadastralmap
【辭書名稱】測繪學辭典
已辦地籍測量之地區,因地籍原圖破損、滅失、比例尺變更或其他重大原因,重新實施之地籍測量,稱之為地籍圖重測。
其辦理程序為:(1)劃定重測地區。
(2)地籍調查。
(3)地籍測量。
(4)成果檢查。
(5)異動整理及造冊。
(6)繪製公告圖。
(7)公告通知。
異議處理。
土地標示變更登記。
複製地籍圖。
地籍圖重測結果,應將地籍圖、冊,公開以展覽方式公告三十天,公告期滿無異議或有異議經協調解決者,即屬確定。
此時地政機關應以書面通知土地權利人限期申請換註書狀,同時將有關簿冊圖卡,依據重測確定之結果訂正之。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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