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術堪輿學苑】

標題: 【教坊】 [打印本頁]

作者: 豐碩    時間: 2012-11-11 12:21
標題: 【教坊】

教坊

 

ChiaoFang

 

【辭書名稱】舞蹈辭典

 

【類別】:組織、機構、職稱

 

機構。

 

唐朝(西元618∼西元907)所設置之宮廷樂舞機構,主掌雅樂以外之音樂、舞蹈及百戲等教育及演出事宜。

 

該機構初設於武德(西元618∼西元626)年間,武則天時代改內教坊為「雲韶府」〔見「雲韶府」〕。

 

至開元二年(西元714)正月,由玄宗(西元712∼西元755)下詔:「太常禮司,不宜典俳優雜伎。」

 

乃置教坊,分為左右教坊,由左驍衛將軍范安及為之使。

 

該時,左、右教坊已有四所,即西京(長安)與東京(洛陽)各置左、右教坊。

 

左教坊多工舞,右教坊多善於歌唱。

 

盛唐時代教坊擁有曲目達三百四十三首之多,提供各種演出活動。

 

至晚唐,逐漸式微。

 

宋朝(西元960∼1279)設有教坊,隸屬太常寺,備宴享之用。

 

置有使、副使、都色長、色長等官。

 

金國(1115∼1234)亦設有教坊,屬宣徽院,置提點,正五品;

 

副使,從六品;

 

判官,從八品;

 

諧音部,從九品等職。

 

元朝(1271∼1368)於中統二年(1261)設教坊司,屬禮部,管理樂戶,秩從五品。

 

至元十二年(1275)升正五品。

 

十七年(1280)改提點教坊司,隸屬宣徽院,秩正四品。

 

二十五年(1288)又歸隸禮部。

 

大德八年(1304),升正三品。

 

延祐五年(1318)復正四品。

 

置達魯花赤一員,大使三員領之,秩正四品,下設副使,知事等官。

 

教坊司下轄興和署、祥和署及廣樂庫等機構,掌理樂人及樂戶。

 

明朝(1368∼1644)亦設有教坊司,屬禮部,掌理宮廷樂舞。

 

有奉鑾一人,正九品,左、右韶舞各一人,從九品,左、右司樂各一人,從九品。

 

各官皆以樂戶充之。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歡迎光臨 【五術堪輿學苑】 (http://124.156.177.65/) Powered by Discuz! X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