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道德經第十二章有感】
2011年09月15日19點,老師開課講述道德經第十二章。
十二章(原文)
五色令人目盲;
五音令人耳聾;
五味令人口爽;
馳騁田獵,令人心發狂;
難得之貨,令人行妨。
是以聖人為腹不為目。
故去彼取此。
大概意思是:
目迷色彩繽紛的顏色(青﹑黃﹑赤﹑白﹑黑),使人眼花繚亂。(引申出:自我為中心,憑自己的喜好先入為主來查看事物,那麼就看不到真相。)
耳聽嘈雜的聲音(宮﹑商﹑角﹑徵﹑羽),使人聽不清聲音。(引申出:自我為中心,憑自己的喜好先入為主來聽話語,那麼就聽不到真話。)
品嚐豐盛的食物(酸﹑甜﹑苦﹑辛﹑鹹),使人口味敗壞。(引申出:自我為中心,用自己的喜好先入為主來判斷味道,那麼就會判別錯誤。)
騎馬打獵,使人佔有慾更強。
難以得到的東西,使人帶來防範的麻煩。
因此,品德高尚的人滿足於簡單的物質生活,而不追求奢侈的物質為目標。
所以,品德高尚的人懂得捨棄不必要的東西,而追求更有價值的東西。
這章告訴我們:
1,面對這個花花世界,如果自以為是的態度來看待一切事情,那麼就無法知道真相。
2,要知道自己追求的是什麼,從而不要浪費時間追求一些不必要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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