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道德經原文與譯文三十六章】
第三十六章
1 將欲歙之,必故張之。
將欲弱之,必故強之。
將欲廢之,必故興之。
將欲取之,必故與之。
是謂微明。
2 柔弱勝剛強。
3 魚不可脫於淵,國之利器不可以示人。
譯文
1 要收斂的,必先張馳一下。
要削弱的,必先加強一下。
要廢棄的,必先興起一會兒。
要奪取的,必先讓與一點兒。
這是微妙的亮光。
2 柔弱的勝於剛強的。
3 魚不能離開水(而上岸),國家的主權和勢能也無法(離開道)向人展示清楚。
引用:http://web2.tcssh.tc.edu.tw/school/guowenke/books/new_page_1.htm
歡迎光臨 【五術堪輿學苑】 (http://124.156.177.65/) | Powered by Discuz! X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