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溪法治心法 卷八 小兒科 初生(第一)136】
兒在胎中,口有惡物,生下啼聲未出,急用綿裹指拭淨後,用甘草法。
小兒初生,休與乳,取甘草一指節長,炙脆以二合煎,蘸兒口中,可蜆殼止,兒當快吐胸中惡汁,待後兒飢渴更與兩服,不吐盡一合止,得吐惡汁後,兒智慧無病。
兒生三日開腸胃,研粳米濃水飲,如乳兒先與豆許含之,頻與二豆許,六七日可與哺之。
兒生下時以豬膽一個,水五升煎四升,澄清浴兒無瘡疥。
生下不飲乳,小便不通,乳汁三合,蔥白一寸,分四破,銀石器煎濃,灌之立愈。
小兒生下七日,忽患臍風撮口者,百無一活。
凡此時,當舌上有泡子,如粟米狀,以溫湯蘸帛干擦破便安,如神。
生下舌有膜如榴子連於舌根,令兒語言不發,可摘斷,微有血,如血不止,燒髮灰滲之。
又白礬灰、釜底墨,酒調敷。
生十日口噤,牛黃少許細研,淡竹瀝調一字,豬乳和酒滴入口中。
兒生百日之內,傷風鼻塞,服藥不退,乃 是出浴時被風吹,所以有此,用天南星末、薑汁調,貼囟門上,鼻不塞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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