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溪心法 審察病機無失氣宜07】
邪氣各有所屬也,當窮其要於前;治法各有所歸也,當防其差於後。
蓋治病之要,以窮其所屬為先,苟不知法之所歸,未免於無差爾。
是故疾病之生,不勝其眾,要其所屬,不出乎五運六氣而已。
誠能於此審察而得其機要,然後為之治,又必使之各應於運氣之宜,而不至有一毫差誤之失。
若然,則治病求屬之道,庶乎其無愧矣乎。
《至真要大論》曰︰審察病機,無失氣宜。
意蘊諸此。
嘗謂醫道有一言而可以盡其要者,運氣是也。
天為陽,地為陰,陰陽二氣,各分三品,謂之三陰三陽。
然天非純陽,而亦有三陰;地非純陰,而亦有三陽。
故天地上下,各有風熱火濕燥寒之六氣,其斡旋運動乎兩間者,而又有木火土金水之五運,人生其中,臟腑氣穴,亦與天地相為流通,是知眾疾之作,而所屬之機無出乎是也。
然而醫之為治,當如何哉?
若夫諸風掉眩,皆屬肝木;諸痛癢瘡,皆屬心火;諸濕腫滿,皆屬脾土;諸氣鬱,皆屬肺金;諸寒收引,皆屬腎水。
此病屬於五運者也。
諸暴強直,皆屬於風;諸嘔吐酸,皆屬於熱;諸躁擾狂越,皆屬於火;諸強直,皆屬於濕;諸澀枯涸,皆屬於燥;諸病水液,澄徹清冷,皆屬於寒。
此病機屬於六氣者也。
夫惟病機之察,雖曰既審,而治病之施,亦不可不詳。
故必別陰陽於疑似之間,辨標本於隱微之際。
有無之殊者,求其有無之所以殊,虛實之異者,責其虛實之所以異。
為汗吐下投其所當投,寒熱溫涼用其所當用,或逆之以製其微,或從之以導其甚,上焉以遠司氣之犯,中焉以辨歲運之化,下焉以審南北之宜,使小大適中,先後合度,以是為治,又豈有差殊乖亂之失耶?
又考之《內經》曰︰治病必求其本。
《本草》曰︰欲療病者,先察病機,此審病機之意也。
《六元正紀大論》曰︰無失天信,無逆氣宜。
《五常大論》曰︰必先歲氣,無伐天和。
此皆無失氣宜之意也。
故《素問》、《靈樞》之經,未嘗不以氣運為言,既曰先立其年以明其氣,複有以戒之曰︰治病者必明天道地理,陰陽更勝。
既曰︰不知年之所加,氣之盛衰,虛實之所起,不可以為工矣。
諄諄然若有不能自已者,是豈聖人私憂過計或﹗以醫道之要,悉在乎此也。
觀乎《原病式》一書,比類物象,深明乎氣運造化之妙。
其於病機氣宜之理,不可以有加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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