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氏醫通 卷十二 嬰兒門下 身痛790】
經曰:諸寒為痛。
又曰:甚熱則痛。
又曰:諸痛為實。
三說不同。
各有其理。
當熱作之時。
毒始營運。
忽遇暴寒折之。
毒邪壅於皮膚之間,不能宣發,此因寒而痛也。
宜透肌運表,如煩躁渴甚。
狂言 語。
便秘溺赤。
更值春暄夏炎之令。
痘見乾紅焦紫。
就火熱而痛甚。
就陰涼而痛衰。
此因熱而痛也。
宜清涼化毒。
若身不壯熱。
口不煩渴。
飲食如常。
二便清調。
痘見尖綻紅澤。
至七八日漿極充滿。
惟覺根窠脹痛,此諸痛為實。
宜平和疏養。
若初出而身痛者,為發未盡。
升麻湯。
冬月加蜜炙麻黃二三分。
既出稠密而身痛。
為毒盛瘀血也。
犀角消毒飲倍連翹加紫草。
兼腰背痛者。
肝盛血凝也。
瀉青丸減大黃加甘草、防風。
便秘腹脹。
四肢厥冷。
腰痛瘡色紫黑者,難治。
百祥丸。
若遍身如嚙而色紫者。
瘀毒壅滯。
最危之兆。
若二便秘結。
喘急煩躁。
梔子仁散。
自利不食者,不治。
若身後痛屬太陽經。
用羌活、防風、甘草。
身前痛屬陽明經。
用升麻、葛根、紫草。
身側痛屬少陽經。
用連翹、柴胡、防風。
四肢痛屬脾經。
用防風、芍藥、甘草急止之。
蓋恐叫號傷氣。
忍痛傷血,而致變証也。
若食雞魚酒物而致者。
清胃散加生犀汁。
大凡痘瘡。
切不可食毒物。
恐作痛致傷元氣。
輕者反重。
重者難治。
然有專取毒物以攻其毒,如豬尾膏、雞冠血、攻毒湯等方之義。
不可以此礙彼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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