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氏醫通 卷三 寒熱門 厥78】
張介賓曰:厥証之起於足者。
厥發之始也。
甚至卒倒暴厥。
忽不知人。
輕則漸蘇。
重則即死。
最為急候。
後世不能詳察。
但以手足寒熱為厥。
又有以香港腳為厥者。
謬之甚也。
雖仲景有寒厥熱厥之分,亦以手足為言。
蓋彼自辨傷寒之寒熱耳。
實非內經之所謂厥也。
觀大奇論曰:暴厥者。
不知與人言。
調經論曰:血之與氣。
並走於上,則為大厥。
厥則暴死。
氣復反則生。
不反則死。
繆刺論曰:手足少陰太陰足陽明五絡俱竭。
令人身體皆重,而形無知也,其狀若尸,或曰尸厥。
若此者。
豈止於手足寒熱及香港腳之謂耶。
今人多不知厥証,而皆指為中風也。
夫中風者。
病多經絡之受傷。
厥逆者。
直因精氣之內奪。
表裡虛實。
病情當辨。
名義不正。
無怪其以風治厥也。
醫中之害。
莫此為甚。
〔診〕脈沉微不數為寒厥。
沉伏而數為熱厥。
沉細為氣厥。
芤大為血虛。
浮滑為痰。
弦數為熱。
浮者外感。
脈至如喘,名曰暴厥。
寸脈沉而滑。
沉為氣。
滑為實。
實氣相搏。
血氣入臟。
唇口身冷。
死,如身和汗自出。
為入腑,此為卒厥。
孫兆治一人。
自汗。
兩足逆冷至膝下。
腹痛不省人事。
六脈小弱而急。
問其所服之藥,皆陽藥也,此非受病重。
藥能重病耳。
遂以五苓散、白虎湯十餘劑而安。
凡陰厥脛冷則臂亦冷。
今脛冷臂不冷,則非下厥上行。
所以知是陽厥也。
汪石山治一人卒厥。
暴死不知人。
先前因微寒數發熱。
面色痿黃。
六脈沉弦而細。
知為中氣久鬱所致。
與人參七氣湯一服。
藥未熟而暴絕。
汪令一人緊抱。
以口接其氣。
徐以熱薑湯灌之。
禁止喧鬧移動。
移動則氣絕不返矣!有頃果蘇。
溫養半月而安。
不特此証為然。
凡中風、中氣、中暑、中寒、暴厥,俱不得妄動以斷其氣。
內經明言氣復返則生,若不諳而擾亂其氣,不得復返。
致夭枉者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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