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氏醫通 卷二 諸傷門 傷飲食44】
傷酒 經曰:因而大飲則氣逆。
酒入於胃,則絡脈滿而經脈虛。
脾主為胃行其津液者也。
若飽以入房。
氣聚於脾中不得散。
酒氣與穀氣相搏。
熱盛於中,故熱遍於身。
內熱而溺赤也。
東垣云:酒者。
大熱有毒。
氣味俱陽。
乃無形之物也。
若傷之。
止當發散。
汗出則愈,其次莫如利小便。
使上下分消其濕。
今之病酒者,或以雄黃、巴豆、蠍梢大熱之藥下之,或用牽牛、大黃、甘遂大寒之藥下之。
是無形元氣受病。
反下有形陰血,則真水愈弱。
陽毒太旺。
反增陰火。
是以元氣消爍。
折人長命。
患此者,不得已用葛花解酲湯,或五苓散加人參、草豆蔻。
傷酒食積發熱。
者曲 丸。
腹滿虛脹。
合塌氣丸。
不應。
神保丸、酒症丸。
並加酒炒黃連。
胃氣虛者。
上法俱不可用。
惟獨參湯助其胃氣立蘇。
神驗。
喻嘉言曰:夫酒者。
清洌之物。
不隨濁穢下行。
惟喜滲入者也。
滲入之區。
先從胃入膽。
膽為清淨之府。
同氣相求。
然膽之攝受無幾,其次從胃入腸。
膀胱滲之。
化溺為多。
逮至化溺,則所存者。
酒之餘質,其烈性惟膽獨當之。
每見善飲者。
必淺斟緩酌。
以俟腹中之滲。
若連飛數觥,則傾囊而出耳。
靈樞云:怯士之得酒。
怒不避勇士者。
其氣 悍。
入於胃中則胃脹。
氣上逆滿於胸中。
肝浮膽橫。
當是之時。
同比於勇士。
氣衰則悔。
名曰酒悖。
蓋膽之府。
原無輸瀉。
善飲者。
膽之熱恆移於腦,則為鼻淵,或頭間多汗。
腦熱大泄。
或注於腸,則大便時溏。
濕熱下泄。
俱不為大患也,如膽之熱汁滿而溢出於外。
以漸滲於經絡。
則身目皆黃。
為酒癉之病。
以滲而出也。
轉驅而納諸膀胱。
從溺道而消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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