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氏醫通 卷一 中風門 不治諸証18】
發直吐沫。
搖頭上攛。
魚口氣粗。
直視。
眼小目瞪。
喉聲如鋸。
面赤如妝。
汗出如珠。
循衣摸床。
神昏不語。
頭面手足爪甲青黑。
大吐大瀉。
吐血下血,其脈堅躁急疾短澀者,皆不治。
石頑曰:中風一門。
為雜証開卷首義,其分經絡。
定腑臟。
與傷寒無異。
非精達南陽至理。
難以語此,如西北為真中風。
東南為類中風。
又為諸病開一辨別方宜大綱,而傷寒主治。
雖無一不具。
未嘗昭揭其旨也。
夫水土之剛柔。
非特指中風而言。
當知西北為真中風一語。
原是因東南水土孱弱。
雖有卒倒昏迷,皆是元氣疏豁。
為虛風所襲。
不可峻用祛風猛劑而設,其西北為真中風一語。
原是對待東南類中而言。
以其風氣剛暴。
得以直犯無禁,則有卒然倒仆之患。
未嘗言西北之人。
絕無真氣之虛而中之者。
內經明言陽之氣。
以天地之疾風名之,即此一語。
可証風從內發。
但以西北資稟剛暴。
風火素盛。
加以外風猛厲易襲。
所以西北中風。
較之東南倍劇也。
余嘗究心斯道。
五十年來。
歷診西北之人。
中風不少。
驗其喑痱遺尿。
詎非下元之憊,而從事地黃飲、三生飲等治乎。
僻不遂。
詎非血脈之廢,而從事建中、十全等治乎。
東南類中。
豈無六經形証見於外。
便溺阻隔見於內,即從事續命、三化等治乎。
若通聖、愈風,即西北真中。
曾未一試也。
讀古人書。
須要究其綱旨。
以意逆之,是謂得之。
若膠執其語。
反成窒礙。
豈先哲立言之過歟。
諸病各有經脈腑臟之分,而卒然倒仆。
猶須審諦。
嘗考先哲論中風。
首雲中血脈則口眼喎斜。
中腑則肢節廢。
夫肢節廢與口眼喎斜,皆屬六經形証。
若中腑則有便溺阻隔之患矣!中臟則性命危,此亦不過論其大綱。
中臟豈絕無可治,而一概委之不救乎。
〔診〕石頑曰:中風之脈,皆真氣內虧。
風邪得以斬關直入,即南方類中卒倒。
雖當分屬虛屬火屬痰。
總由腎氣衰微,不能主持。
是以脈不能沉。
隨虛風鼓激而見浮緩之象。
昔人有云:中風之脈。
每見沉伏,亦有脈隨氣奔指下洪盛者,當知中風之人,皆體肥痰盛。
外似有餘。
中實不足。
加以房室內賊。
遂致卒倒昏迷,其國中之時。
周身之氣。
閉滯不行,故多沉伏。
少頃氣還微省。
則脈隨氣奔而見洪盛,皆風火痰濕用事也。
大都中風之脈。
浮小緩弱者生。
堅大急疾者危。
蓋浮緩為中風之本脈。
兼緊則多表邪。
兼大則多氣虛。
兼遲則多虛寒。
兼數則多虛熱。
兼滑則多痰濕,皆為可治之脈。
惟兼澀者,為脈不應病。
多為危兆。
以痰証脈澀。
為正氣虛衰。
經絡閉滯。
難於搜滌也。
所以中風之脈。
最忌伏澀不調。
尤忌堅大急疾。
素問云:胃脈沉鼓澀。
胃外鼓大。
心脈小堅急。
皆鬲。
偏枯。
男子發左。
女子發右。
不喑舌轉可治,則知堅急澀伏,皆難治之脈。
況見聲喑舌機不轉。
腎氣內衰之証乎。
羅謙甫治太尉忠武史公。
年近七旬。
十月初。
侍國師於聖安寺。
丈室中有煤炭水一 在左側。
遂覺左頰微汗。
因左頰疏緩。
被風寒客之。
左頰急而口 於右。
脈得浮緊。
按之洪緩。
先於左頰上灸地倉一七壯。
次灸頰車二七壯。
後於左頰上熱手熨之。
以秦艽升麻湯發散風寒。
數服而愈。
趙以德治陳學士敬初。
因醮事跪拜間。
就倒仆。
汗注如雨。
診之脈大而空虛。
年當五十。
新娶少婦。
今又從拜跪之勞役,故陽氣暴散。
急煎獨參湯。
連飲半日而汗止。
神氣稍定。
手足俱 。
喑而無聲。
遂於獨參湯中加竹瀝。
開上涌之痰。
次早悲哭。
一日不已。
因以言慰之。
遂笑。
復笑五七日無已時,此哭笑為陰火動其精神魂魄之藏。
相並故耳。
在內經所謂五精相並者。
心火並於肺則喜。
肺火並於肝則悲是也。
稍加連、柏之屬瀉其火。
八日笑止手動。
一月能步矣! 李士材治徽商汪華泉。
忽然昏仆。
遺尿撒手。
汗出如珠。
口不能言。
法在不治。
然大進參、附,或救萬一。
用人參三兩。
熟附五錢。
濃煎灌之。
至晚而汗減。
再劑身體轉動。
更用參、附、白朮加薑汁、竹瀝。
數日漸爽。
調補半年而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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