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陰綱目-胎前門(上)-論胎前調理法】
集略云:母之腎臟係於胎,是母之真氣子之所賴也。
受妊之後,宜令鎮靜,則血氣安和,須內遠七情,外簿五味,大冷大熱之物,皆在所禁,使霧露風邢,不得投間而入,亦不得交合陰陽,觸動慾火,務謹節飲食,若食免缺后,食犬無聲,食雉魚而致瘡癬。
{心藏神腎主骨脾主肉故云:然。}
心氣大鶩而癲疾,腎氣不足而解顱,脾氣不和而羸瘦,心氣虛乏而神不足,兒從母氣,不可不慎也。
茍無胎痛胎動潟痢,及風寒外邢,不可輕易服藥,不得已,在審度疾勢輕重,藥性高下,不必多品。
{胎前藥最忌群隊故不必多。}
然父少母老,產女必羸,母壯父衰,生男必弱,氣受偏瘁,與之補之,補羸女則養血壯脾,補弱男則壯脾節色,羸女宜及時而嫁,弱男及待壯而婚。
昔人論年老有子者,男不過八八,女不過七七:則知血氣在人,固自有量,夫豈逃陰陽之至數哉。
{出遺書乃至言也,知山損八益之理者能道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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