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岳全書-卷之五十德集新方八陣新方八略引四散略】
用散者,散表證也。
觀仲景太陽證用麻黃湯,陽明證用升麻葛根湯,少陽證用小柴胡湯,此散表之准繩也。
後世宗之,而復不能用之,在不得其意耳。
蓋麻黃之氣,峻利而勇,凡太陽經陰邪在表者,寒毒既深,非此不達,故制用此方,非謂太陽經藥必須麻黃也。
設以麻黃治陽明,少陽之證,亦寒無不散,第恐性力太過,必反傷其氣,豈謂某經某藥必不可移易,亦不過分其輕重耳。
故如陽明之升麻,乾葛,未有不走太陽,少陽者;少陽之柴胡,亦未有不入太陽,陽明者。
但用散之法,當知性力緩急,及氣味寒溫之辨,用得其宜,諸經無不妙也。
如麻黃,桂枝,峻散者也;防風,荊芥,紫蘇,平散者也;細辛,白芷,生薑,溫散者也;柴胡,乾葛,薄荷,涼散者也;羌活,蒼朮,能走經去濕而散者也;升麻,川芎,能舉陷上行而散者也。
第邪淺者,忌峻利之屬;氣弱者,忌雄悍之屬;熱多者,忌溫燥之屬;寒多者,忌清涼之屬。
凡熱渴煩躁者喜乾葛,而嘔惡者忌之;寒熱往來者宜柴胡,而泄瀉者忌之;寒邪在上者,宜升麻,川芎,而內熱炎升者忌之,此性用之宜忌,所當辨也。
至於相配之法,則尤當知要,凡以平兼清,自成涼散;以平兼煖,亦可溫經;宜大溫者,以熱濟熱;宜大涼者,以寒濟寒。
此其運用之權,則毫釐進退,自有伸縮之妙,又何必膠柱刻舟,以限無窮之病變哉!此無他,在不知仲景之意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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