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致余論 惡寒非寒病惡熱非熱病論33】
經曰︰惡寒戰栗,皆屬於熱。
又曰︰禁栗如喪神守,皆屬於火。
惡寒者,雖當炎月,若遇風霜,重綿在身,自覺凜凜。
戰栗、禁栗,動搖之貌。
如喪神守,惡寒之甚。
《原病式》曰︰病熱甚而反覺自冷,此為病熱,實非寒也。
或曰︰往往見有得熱藥而少愈者何也?予曰︰病熱之人,其氣炎上,鬱為痰飲,抑遏清道,陰氣不升,病熱尤甚。
積痰得熱,亦為暫退,熱勢助邪,其病益深。
或曰︰寒熱如此,誰敢以寒涼與之,非殺之而何?予曰︰古人遇戰栗之証,有以大承氣下燥糞而愈者;惡寒戰栗,明是熱証,但有虛實之分耳。
經曰︰陰虛則發熱。
夫陽在外,為陰之衛;陰在內,為陽之守。
精神外馳,嗜欲無節,陰氣耗散,陽無所附,遂致浮散於肌表之間而惡熱也。
實非有熱,當作陰虛治之,而用補養之法可也。
或曰︰惡寒非寒,宜用寒藥,惡熱非熱,宜用補藥,甚駭耳目,明示我之法可乎?予曰︰進士周本道,年逾三十,得惡寒病,服附子數日而病甚,求予治。
診其脈弦而似緩,予以江茶入薑汁、香油些少,吐痰一升許,減綿大半,周甚喜。
予曰︰未也,燥熱已多,血傷亦深,須淡食以養胃,內觀以養神,則水可生而火可降。
彼勇於仕進,一切務外,不守禁忌。
予曰︰若多與補血,涼熱亦可稍安。
內外不靜,腎水不生,附毒必發。
病安後,官於婺城,巡夜冒寒,非附子不可療,而性怕生薑,只得以豬腰子作片,煮附子,與三帖而安。
予曰︰可急歸。
知其附毒易發。
彼以為迂。
半年後,果發背而死。
又司丞叔,平生腳自踝以下常覺熱,冬不可加綿於上,常自言曰︰我稟質壯,不怕冷。
予曰︰此足三陰之虛,宜早斷欲事,以補養陰血,庶乎可免。
笑而不答,年方五十,患痿半年而死。
觀此二人治法,蓋可知矣。
或曰︰傷寒病惡寒、惡熱者,亦是虛耶?予曰︰若病傷寒者,自外入內,先賢論之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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