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壽世保元卷八 -兒科總論-小兒形色論】
小兒形色論
夫小兒半周兩歲為嬰兒。
三四歲為孩兒。
五六歲為小兒。
七八歲為齠齔。
九歲為童子。
十歲為稚子矣。
小兒半歲之間有病。
當於額前眉端發際之間。
以名中食三指。
輕手滿額按之。
兒頭在左用右手。
在右用左手。
食指為上。
中指為中。
名指為下。
若三指俱熱。
主感受風邪。
鼻塞氣粗。
發熱咳嗽。
若三指俱冷。
主外感內傷。
發熱吐瀉。
若食中指熱。
主上熱下冷。
名中指熱。
主夾驚。
食指熱。
主胸膈氣滿。
乳食不消。
又要觀形察色。
假如肝之為病。
則面青心之為病。
則面赤。
脾之為病。
則面黃。
肺之為病。
則面白。
腎之為病。
則面黑。
先要分別五臟形症。
次看稟受盈虧。
胎氣虛實。
明其標本而治之。
無不可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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