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經 卷十九 針刺類 候氣察三部九候260】
(《素問‧離合真邪論》)
帝曰︰候氣奈何?(此欲候其邪氣也,非針下氣至之謂。)
岐伯曰︰夫邪去絡入於經也,舍於血脈之中,(邪氣由淺 而深,故必自絡,然後入經。
舍,居也。)
其寒溫未相得,如涌波之起也,時來時去,故不常在。
(邪氣寒,正氣溫,故不相得。
血氣本靜而邪擾之,亦猶水本靜而風擾之,故如涌波之起也。
邪氣之至,善行數變,或往或來,故無常處。)
故曰方其來也,必按而止之,止而取之,(方其來也,邪氣尚微,故可按其處而止之,取而瀉之,早遏其勢,則大邪可散,無深害矣。)
無逢其沖而瀉之,(不為早治,其邪必甚。
邪氣雖盛,恐其氣未必實,故宜詳審,不可因逢其沖輒瀉之也。)
真氣者經氣也,經氣太虛,故曰其來不可逢,此之謂也。
(真氣不實,迎而瀉之,邪氣雖去,真氣必太虛矣,故曰其來不可逢也。
按︰《小針解》曰︰其來不可逢者,氣盛不可補也。
彼言補,此言瀉,文若相反,各有深義,當兩察之。)
故曰候邪不審,大氣已過,瀉之則真氣脫,脫則不復,邪氣復至而病益蓄,(過,往也。
不能審察虛實而瀉其已去之邪,反傷真氣,邪必乘虛復至而益甚矣。)
故曰其往不可追,此之謂也。
(《小針解》曰︰其往不可追者,氣虛不可瀉也。)
不可掛 以發者,待邪之至而發針瀉矣,若先若後者,血氣已盡,其病不可下,(發針瀉者,施瀉法也。
欲瀉其邪,在氣至之頃。
不可掛以發者,言絲毫之不可失也。
若先若後者,先之則邪未至,後之則大氣已過,徒有伐盡其血氣而病不可下。
下者,降服之謂。)
故曰知其可取如發機,不知其取如扣椎,故曰知機道者不可掛以發,不知機者扣之不發,此之謂也。
(機,弩機也。
椎,木椎也。
知而取之,必隨撥而應,如發機之易;不知而攻之,則頑鈍莫入,如扣椎之難也。
按︰上文諸義俱見前第一、第七,二章。)
帝曰︰補瀉奈何?(此承上文而問邪方去絡入於經也,將先固正氣而補之,或先攻邪氣而瀉之也。)
岐伯曰︰此攻邪也,疾出以去盛血而復其真氣。
(言既中於邪,即當攻邪,但治之宜早,必使疾出其邪以去盛血,則真氣自復,此瀉中亦有補也。)
此邪新客,溶溶未有定處也,推之則前,引之則止,逆而刺之溫血也,刺出其血,其病立已。
(溶溶,流動貌。
邪之新客於人者,其淺在絡,未有定處,故推之則可前,引之則可止,言取之甚易也。
凡取絡者,必取其血,刺出溫血,邪必隨之而去矣,故病可立已。
溫血,熱血也。)
帝曰︰善。
然真邪以合,波隴不起,候之奈何? (真邪以合,邪正初相犯也。
波隴不起,病形未見也。
察此不真,最易惑亂。)
岐伯曰︰審捫循三部九候之盛虛而調之,(但審察三部九候之脈,則盛虛可得而調治可施矣。)
察其左右上下相失及相減者,審其病臟以期之。
(相失者,如七診 之類,失其常體,不相應也。
相減者,形氣虛脫也。
察三部九候之左右上下,則知其病之所在,臟之所屬,陰陽氣候皆可期矣。
三部九候相失相減等義,見脈色類五及二十五。)
不知三部者,陰陽不別,天地不分。
(陰陽不別,則不知臟腑逆順。
天地不分,則不知升降浮沉。)
地以候地,天以候天,人以候人,調之中府,以定三部。
(知三部者,可以候上中下之病。
中府,藏氣也。
凡三部九候脈証皆以藏氣為主,氣順則吉,氣逆則凶,故調之中府,可以定三部。)
故曰刺不知三部九候,病脈之處,雖有大過且至,工不能禁也。
(大過,大邪之過也。)
誅罰無過,命曰大惑,反亂大經,真不可復,用實為虛,以邪為真,用針無義,反為氣賊,奪人正氣,以從為逆,榮衛散亂,真氣已失,邪獨內著,絕人長命,予人夭殃,不知三部九候,故不能久長。
(不知邪正虛實而妄施攻擊,是謂誅伐無過,奪人真元,殺人於冥冥之中,莫此為甚,欲遺陰德於子孫者,當以此為切戒。)
因不知合之四時五行,因加相勝,釋邪攻正,絕人長命。
(不知合之四時五行,因加相勝,失天和也。
釋邪攻正,不當伐而伐也,故絕人長命。)
邪之新客來也,未有定處,推之則前,引之則止,逢而瀉之,其病立已。
(此重言之者,深示人以治病宜早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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