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經 卷十五 疾病類 厥逆182】
(《素問‧厥論》)
黃帝問曰︰厥之寒熱者何也?(厥者,逆也。
氣逆則亂,故忽為眩仆脫絕,是名為厥。
愚按︰厥証之起於足者,厥發之始也。
甚至猝倒暴厥,忽不知人,輕則漸蘇,重則即死,最為急候。
後世不能詳察,但以手足寒熱為厥,又有以腳 氣為厥者,謬之甚也。
雖仲景有寒厥熱厥之分,亦以手足為言,蓋彼以辨傷寒之寒熱耳,實非若《內經》之所謂厥也。
觀《大奇論》曰︰暴厥者不知與人言。
《調經論》曰︰血之與氣並走於上,則為大厥,厥則暴死,氣復反則生,不反則死。
《繆刺論》曰︰手足少陰太陰足陽明五絡俱竭,令人身脈皆重而形無知也,其狀若尸,或曰尸厥。
若此者,豈止於手足寒熱及腳氣之謂耶?今人多不知厥証,而皆指為中風也。
夫中風者,病多經絡之受傷;厥逆者,直因精氣之內奪。
表裡虛實,病情當辨,名義不正,無怪其以風治厥也,醫中之害,莫此為甚。
今將風厥二類並列於此,以便觀者之究正。
諸篇厥義,詳會通類疾病二十三。)
岐伯對曰︰陽氣衰於下則為寒厥,陰氣衰於下則為熱厥。
(凡物之生氣,必自下而升,故陰陽之氣衰於下,則寒厥熱厥由之而生也。)
帝曰︰熱厥之為熱也,必起於足下者何也?(足下,足心也。
熱為陽邪而反起於陰分,故問之。)
岐伯曰︰陽氣起於足五趾之表,陰脈者集於足下而聚於足心,故陽氣勝則足下熱也。
(足趾之端 曰表,三陽之所起也。
足下、足心,三陰之所聚也。
若陽氣勝則陰氣虛,陽乘陰位,故熱厥必從足下始。
凡人病陰虛者,所以足心多熱也。)
帝曰︰寒厥之為寒也,必從五趾而上於膝者何也?(五趾為陽氣之所起,寒為陰邪,反從陽分而上,故問之。)
岐伯曰︰陰氣起於五趾之裡,集於膝下而聚於膝上,故陰氣勝則從五趾至膝上寒,其寒也不從外,皆從內也。
(裡言內也,亦足下也。
若陰氣勝則陽氣虛,陽不勝陰,故寒厥必起於五趾而上寒至膝。
然其寒也,非從外入,皆由內而生也。
故凡病陽虛者,必手足多寒,皆從趾端始。)
帝曰︰寒厥何失而然也?(厥之將發,手足先寒者,是為寒厥。)
岐伯曰︰前陰者宗筋之所聚,太陰、陽明之所合也。
(前陰者,陰器也。
宗筋者,眾筋之所聚也。
如足之三陰、陽明、少陽及沖、任、督、蹺,筋脈皆聚於此,故曰宗筋。
此獨言太陰、陽明之合者,重水穀之藏也。
蓋胃為水穀氣血之海,主潤宗筋;又陰陽總宗筋之會,會於氣街,而陽明為之長,故特言之,以發明下文之義。)
春夏則陽氣多而陰氣少,秋冬則陰氣盛而陽氣衰。
(天人之道皆然也。)
此人者質壯,以秋冬奪於所用,下氣上爭不能復,精氣溢下,邪氣因從之而上也,(質壯者有所恃,當秋冬陰勝之時,必多情欲之用,以奪腎中之精氣,精虛於下則取足於上,故下氣上爭也。
去者太過,生者不及,故不能復也。
精溢則氣去,氣去則陽虛,陽虛則陰勝為邪,故寒氣因而上逆矣。)
氣因於中,(氣即上文之精氣邪氣也。
精氣之原,本於水穀,水穀之化,出於脾胃,故凡病為寒厥,為下氣上爭,為精氣溢下,皆氣因於中也。
然水穀在胃,命門在腎。
以精氣言,則腎精之化因於胃;以火土言,則土中陽氣根於命門。
陰陽顛倒,互有所關,故上文雲厥起於下,此云氣因於中,正以明上下相因之義。)
陽氣衰不能滲營其經絡,陽氣日損,陰氣獨在,故手足為之寒也。
(陽氣者,即陽明胃氣也。
四肢皆稟氣於胃,故陽虛於中,則不能滲營經絡而手足寒也。)
帝曰︰熱厥何如而然也?(厥之將發,手足皆熱者,是為熱厥。)
岐伯曰︰酒入於胃,則絡脈滿而經脈虛。
(酒為熱穀之液,其氣悍而疾,故先充絡脈。
絡滿而經虛者,酒能傷陰,陽盛則陰衰也。
酒之詳義,見經絡類六及藏象類二十一。)
脾主為胃行其津液者也,陰氣虛則陽氣入,陽氣入則胃不和,胃不和則精氣竭,精氣竭則不營其四肢也。
(脾主為胃行其津液,故酒入於胃,必歸於脾。
濕熱在脾,則脾陰虛,陽獨亢,而胃不和矣。
脾胃俱病則精氣竭,故不能營其經絡四肢 也。)
此人必數醉若飽以入房,氣聚於脾中不得散,酒氣與穀氣相搏,熱盛於中,故熱遍於身,內熱而溺赤也。
夫酒氣盛而悍,腎氣日衰,陽氣獨勝,故手足為之熱也。
(數醉若飽入房者,既傷其脾,復傷其腎,皆陰虛也,故手足為熱。
按︰本篇寒熱二厥︰一由恃壯以秋冬奪於所用,故陽氣衰而為寒厥;一由數醉若飽入房,故精氣竭而為熱厥。
二者皆因於酒 色,致傷真元,乃為是病,故本篇首言其所由然,則厥之重輕,於茲可見矣。)
帝曰︰厥或令人腹滿,或令人暴不知人,或至半日,遠至一日,乃知人者何也?(暴不知人,猝然昏憒也。)
岐伯曰︰陰氣盛於上則下虛,下虛則腹脹滿;(陰氣盛於上,則不守於下,故下虛。
陰虛於下,則脾腎之氣不化,故腹為脹滿。)
陽氣盛於上則下氣重上而邪氣逆,逆則陽氣亂,陽氣亂則不知人也。
(重,並也。
邪氣,氣失常也。
陽氣盛於上,則下氣並而上行,並則逆,逆則亂,陽氣亂則神明失守,故暴不知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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