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今名醫匯粹 卷二 諸家脈論附 張景岳脈神章35】
脈義之見於諸家者,六經有序,臟象有位,三部九候有則,詳且備矣。
學人按部以索象,按臟以索病,咸謂無遁情矣。
然索部位,審之於寸,似乎病在心肺;索之於關,似乎病在肝脾;索之於尺,似乎病在兩腎。
乃有不然者,如頭痛一証,病本在上,兩寸其應也。
若以經臟言,則少陽、陽明之痛,不應在兩關乎?太陽之痛,不應在左尺乎?如淋遺等症,病本在下,尺中所主也。
若氣有不攝,病脈見右寸矣;神有不固,病脈見左寸矣。
使必以部位言,則上下相關,不可泥也;使必以經臟言,則承製相移,有不必執也。
故善為脈者,貴在察神,不可察形;貴在眾中見獨,不在部中泥証。
然獨之為義有三︰有部位之獨,謂諸部無恙,一部稍乖,乖處藏奸。
有臟氣之獨,不得以部位為拘,如諸見洪者皆心脈,諸見弦者皆肝脈,肺之浮,脾之緩,腎之石。
五臟之中,各有五脈,五脈互見,獨乖者病,乖而強者,即本臟之有餘;乖而弱者,則本臟之不足。
有脈體之獨,《內經》曰︰獨小者病,獨大者病,獨疾者病。
獨遲者病,獨陷者病是也。
三者之獨,但得其一,即見病之本矣。
故曰得一之精,以知死生,正此謂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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