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今醫統大全 血証門 病機1429】
《內經》曰︰陽氣者,大怒則形色絕,而血菀於上,使人煎厥。
又曰︰陽明厥逆,喘咳身熱,善驚衄吐血。
濕淫汗出為鼽衄。
脾移熱於肝,則為驚衄。
胞移熱於膀胱,則為癃,溺血。
怒則氣逆,甚則嘔血,故氣上矣。
結陰者,便血一升,再結二升,三結三升。
又曰︰臥則血歸肝。
肝受血而能視,足受血而能步,掌受血而能握,指受血而能攝。
又曰︰心出血,肝納血。
肺出氣,腎納氣。
《針經》云︰厥氣生足, 生脛寒,脛寒則後血。
《原病式》云︰血溢血瀉,衄 污血,皆屬於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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