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今醫統大全 鬱証門 病機1114】
《內經》曰︰木鬱達之,火鬱發之,土鬱奪之,金鬱泄之,水鬱折之。
然調其氣,過者折之,以其畏也。
啟玄子曰︰木鬱達之,謂吐之,令其條達;火鬱發之,謂汗之,令其疏散;土鬱奪之,謂下之,令無壅礙;金鬱泄之,謂滲泄解表利小便也;水鬱折之,謂抑之,製其沖逆也。
滑氏曰︰木性本條達,火性本發揚,土性本沖和,金性本整肅,水性本流通。
五者一有所鬱,斯失其性矣。
達、發、奪、泄、折,將以治其鬱而遂其性也。
王安道曰︰凡病之起,多由於鬱。
鬱者,滯而不通之義。
或因所乘而為鬱,或不因所乘本氣自病鬱者,皆鬱也,豈惟五運之變能使然哉﹗鬱既非五運之變可拘,則達之、發之、奪之、泄之、折之之法,固可擴而充之矣。
可擴而充,其應變不窮之理也歟﹗且夫達者,通暢也。
如肝性急怒氣逆, 脅或脹,火時上炎,治以苦寒辛散而不愈者,則用升發之藥,加以厥陰報使而從治之。
又如久風入中為飧泄,及不因外風之入,而清氣在下為飧泄,則以輕揚之劑,舉而散之。
凡此之類,皆達之之法也。
王氏以吐訓達,不能使人無疑。
以其肺金盛而抑製肝木歟?則瀉肝氣舉肝氣可矣,不必吐也;以為脾胃濁氣下流,而少陽清氣不升歟?則益胃升陽可矣,不必吐也。
雖然,木鬱固有吐之之理,今以吐字總該達字,則凡木鬱皆當用吐矣,其可乎哉?至於東垣所謂食塞肺分,為金與土旺於上而克木。
夫金之克木,五行之常道,固不待夫物傷而後能也。
且為物所傷,豈有反旺之理?若曰吐,去其物以伸木氣,乃是反思木鬱而施治,非為食傷而施治矣。
夫食塞胸中而用吐,正《內經》所謂︰其高者,因而越之之義耳,不勞引木鬱之說以及之也。
四鬱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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