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術堪輿學苑】

標題: 【陰証略例 論宜灸不宜灸並湯沐四肢法85】 [打印本頁]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8-23 20:01
標題: 【陰証略例 論宜灸不宜灸並湯沐四肢法85】

陰証略例 論宜灸不宜灸並湯沐四肢法85

 

 

古人謂少陰、厥陰、陰毒三証則宜灸,或用蔥熨等法,皆為身表涼故也。

 

若陰氣在內,陽氣在外,身表壯熱,手足大溫或熱不等,則不宜灸之。

 

若遇前三証,用熱醋炒麩注布袋中,臍下熏蒸熨極妙。

 

又云︰三陰証陷骨、歧骨間,三五七壯灸,足溫生。

 

《活人》陰証,諸藥不效,並湯水不下,身冷脈絕,氣息短,不知人,用蔥熨法。

 

本為上熱下寒也,二法雖妙。

 

莫若用上醋拌麩炒熱,注布袋中,臍下熏蒸,比上二法尤速。

 

若更以蔥白煎漿作湯,以沐四肢亦可。

 

若病患服藥後,欲作汗時,用湯沐以接四肢陽氣尤佳。

 

外接法乾薑二,炮為細末,石決明一,另研細,稱拌勻,每服二三錢匕,手心中以津唾調如泥,以手奄其陰,至暖汗出為度。

 

以牡蠣代決明亦可,牡蠣燒粉用。

 

一法︰丁香、蓽茇、乾薑、牡蠣。

 

一法︰治水 偏大,上下不定,疼痛不止,牡蠣不以少多,鹽泥固濟,炭三斤, 令火盡,冷取二兩,乾薑一兩,炮為細末,二味和勻,冷水調得所,塗病處,小便大利即愈。




歡迎光臨 【五術堪輿學苑】 (http://124.156.177.65/) Powered by Discuz! X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