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因極一病証方論-卷之十-五絕治法】
五絕治法凡魘寐、產乳、自縊、壓、溺五者,令人卒死,謂之五絕。
半夏散治魘寐卒死,及為牆壁竹木所壓,水溺金瘡,卒致悶絕;產婦惡血沖心,諸暴絕証。
半夏(七次湯洗去滑,不拘多少) 上為末。
每一大豆許,吹鼻中即活。
但心頭溫者,一日可治。
牡丹散治產乳血暈,悶絕野狼狽。
若口噤,則拗開灌之必效。
(方見婦人門) 救自縊法徐徐抱解,不得截繩,上下安被臥之,一人以腳踏其兩肩,手少挽其發,常弦弦,勿縱之。
一人以手按據胸上,數動之。
一人摩捋臂脛,屈伸之。
若已強,但漸屈之,並按其腹。
如此一炊頃,氣從口出,呼吸眼開,而猶引按莫置,亦勿苦勞之。
須臾,可少桂湯及粥清含與之,令濡喉,漸漸能咽,乃稍稍止。
耳內令兩人以管吹其兩耳彌好。
此法最善,無不活者。
自旦至暮,雖冷亦可;暮至旦,少難。
救壓死方以死人安著,將手袖掩其口鼻眼上。
一食頃活,眼開,仍與熱小便;若初覺氣絕,而不能言,可急劈口開,以熱小便灌之。
打撲悶絕者,亦用此。
夫壓死折傷,唯禮法君子,守岩牆垂堂之戒,固無是事。
然安車良馬,時有跌足奔輪;步砌臨流,未免虛舟飄瓦。
況行商征賈,捕獵魚人,歷涉既多,不測尤甚;其如冤讎加害,凶險劫持,打撲金瘡,皆致枉夭,治之不可不急也。
雞鳴散 治從高墜下,及木石所迮。
凡是傷損,血瘀凝積,氣絕欲死;並久積瘀血,煩躁疼腫,叫呼不得,並以此藥利去瘀血即愈。
此藥能推陳致新。
(方見折傷門) 太岳活血丹治男子婦人,外傷內損,狗咬蟲傷,驢馬撲墜,手足傷折,一切疼痛,腹中瘀血,刺脅築心,及左攤右緩,走注疼痛,癰腫痔漏;婦人冷氣入腹,血脈不通,產後敗血灌注四肢,吹奶腫痛,並宜服之。
花桑枝(取如臂大者,以炭火 赤煙盡,淬于米醋中,取出焙乾,一斤栗 (一斤,栗蒲中心扁薄者,薄切曬乾) 皂角刺(一斤,燒通赤,米醋內淬殺,焙乾) 細墨(半斤,一半用蓖麻三兩乳缽內細研,塗墨上,塗盡用薄紙裹黃泥固濟令乾,以火五七斤 通赤,冷地上盆蓋兩炊久;一半用醋化 砂二兩塗盡炙乾) 大黑豆(一斤,濕布揩去垢黑皮,焙乾秤) 亂髮(二斤,皂角水淨洗,用油二斤炒,頻捻看脆即止) 乳香(四兩,須滴乳通明者,細研入米醋一碗熬熟) 上六味為末,入乳香膏內和,杵三千下,丸如彈子大;如乳香少,更入醋糊。
痛者一服一丸,輕者半丸,以無灰酒一盞、乳香一豆大,先磨香盡,次磨藥盡,煎三五沸,臨臥時溫服,以痛處就床臥;如欲出汗,以衣被覆,仍用藥塗摩損處。
忌一切動風物。
應婦人諸疾,服者更用當歸末一錢,依法煎服;有孕不得服。
接骨散治跌撲腳手,脛骨脆折。
水蛭(不拘多少) 上于新瓦上熬令香熟,勿令太過,為末。
每服一錢,熱酒調,仍入麝香半錢服。
折處不可手觸,藥行良久,覺痛,折處漸癢,如蟻 之,遂要人捻揉骨折處相接,即用杉木皮夾縛,兩三日去之,骨全矣。
花蕊石散 治一切金瘡,打撲傷損,貓犬咬傷。
(方見失血門) 救溺死法灶中灰(兩石) 上以灰堆聚,急將溺者埋灰中,從頭至足,水出七孔,即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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