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今醫統大全 運氣易覽明 論四時氣候272】
六氣終始早晏,五運太少盈虛,原之以至理,考之以至數,而垂萬古無有差異也。
經曰五日一候應之,應五行也。
故三候成一氣,即十五日也。
三氣成一節,節謂立春、春分、立夏、夏至、立秋、秋分、立冬、冬至,此八節也。
四方二十四氣而分主四時,一歲成矣。
春秋言分者,以月氣言之,則二月半初氣終,而交二之氣;八月半四氣盡,而交五之氣。
若以四時之氣言之,則陰陽寒暄之氣,到此可分之時也。
晝夜分五十刻,亦陰陽之中分也。
故經曰分則氣異是也。
冬夏言至者,以六氣言之,則五月半司天之氣至其所在,十一月半在泉之氣至其所在。
以四時之令言之,則陰陽之氣至此極至之時也。
夏至日長不過六十刻,陽至此而極;冬至日短不過四十刻,陰至此而極,皆天候之未變。
故經曰至則氣同是也。
天自西而東轉,其日月五星循天從東而西轉。
故《白虎通》曰︰天左旋,日月星辰右行。
又曰︰日為陽,月為陰。
行有分紀,周有道理。
日則晝夜行天之一度,一度有百刻,即一日;月則晝夜行天之十三度有奇者,謂復行一度之中,作十九分,分之得七。
(一度有百刻,作十九分,分之得七。
每一分該五刻強,五七三十五刻強。
是月晝夜行天十三度零三十五刻強。 )
大率月行疾速,終以二十七日月行一周天。
是將十三度及十九分分之七數,總之則二十九日,計行天三百八十七度有奇。
計月行疾之數比日行遲之數,則二十九日日方行天二十九度,月已先行一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外又行天之二十二度,反少七度而不及日也。
陰陽家說謂日月之行,自有前後,遲速不等,固無常準,則有大小月盡之異也。
本三百六十五日,四分度之一,即二十五刻,(是日行三百六十五日零二十五刻,當為一歲矣。 )
當為一歲。
自除歲外之餘,即有三百六十日,又除小月所少之日六日,止有三百五十四日而成一歲,通少十一日二十五刻,乃盈閏為十二月之製,則有立首之氣。
氣乃三候之至,月半示斗建之方,乃十二辰之方也。
閏月之紀,則無立氣建方,皆他氣,但依歷以八節見之,推其所餘,乃成閏,天度畢矣。
故經曰︰立端於始,表正於中。
推餘於終,而天度畢矣者,此之謂也。
觀天之杳冥,豈復有度乎?乃日月行一日之處,指二十八宿為証,而記之曰度。
故經曰︰星辰者,所以製日月之行也。
製謂製度也。
天亦無候,以風雨霜露草木之類應期,可驗而測之曰候。
言一候之日,亦五運之氣相生而值之,即五日也。
如環無端,周而復始。
《書》曰︰期三百六旬有六日,以閏月定四時成歲,即其義也。
醫工之流不可不知。
經曰︰不知年之所加,氣之盛衰,虛實之所起,不可以為工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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