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寶鑒 卷四 飲傷脾胃方55】
夫酒者大熱有毒、氣味俱陽。
乃無形之物也。
若傷之、止當發散。
汗出則愈。
此最妙法也。
其次莫如利小便。
二者乃上下分消其濕。
何酒病之有。
今之酒病者。
乃服酒症丸大熱之劑下之。
又有用牽牛、大黃下之者。
是無形元氣受病。
反下有形陰血。
乖誤甚矣。
酒性大熱。
已傷元氣。
而重復瀉之。
況亦損腎水真陰、及有形陰血。
俱為不足。
如此則陰血愈虛。
真水愈弱。
陽毒之熱大旺。
反增其陰火。
是謂元氣消亡。
七神何依。
折人長命。
不然。
則虛損之病成矣。
金匱要略云。
酒疸下之。
久久為黑疸。
慎不可犯此戒。
不若用葛花解酲湯。
令上下分消其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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