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宗金鑑 刺灸心法要訣 骨度尺寸 四肢部 06】
肩至肘,長一尺七寸。
肘至腕,長一尺二寸半。
臂之中節曰肘。
腕至中指本節,長四寸。
臂、掌之交曰腕。
本節至末,長四寸半。
指之後節曰本節。
膝以下至外踝,長一尺六寸。
膝膕以下至跗屬,長一尺二寸。
膕,腿灣也。
跗,足面也。
膝在前,膕在後。
跗屬者,凡兩踝前後脛掌所交所之處,皆為跗之屬也。
跗屬以下至地,長三寸。
外踝以下至地,長一寸。
足長一尺二寸,廣四寸半。
〔按〕:
骨度乃靈樞經骨度篇文所論之長短,皆古數也。
然骨之大者太過,小者不及,此亦但言其則耳。
至於週身手足折量之法,當用前中指同身寸法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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