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宗金鑑 刺灸心法要訣 十二經相傳次序 十二經相傳次序歌 01】
肺大胃脾心小腸。
膀腎包焦膽肝續。
手陰藏手陽手頭。
足陰足腹陽頭足。
〔註〕:
人身正脈,十有二經。
每於平旦寅時,營氣始於中焦,上注於手太陰肺經,自胸中而出於中府,至於少商,以次行於手陽明大腸等十二經,終於足厥陰肝經,而復始於太陰肺經也。
凡手之三陰,從藏走手,手之三陽,從手走頭;足之三陰,從足走腹;足之三陽,從頭走足。
周流不息,循環無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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