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科心法要訣-疝証門-疝証總括】
疝証總括
諸疝厥陰任脈病,外因風寒邪聚凝,內因濕熱為寒鬱,証皆牽睪引腹疼。
胎疝多因稟賦病,總審熱縱寒痛疼,血左不移氣右動,濕則墜重虛墜輕。
【注】厥陰環陰器,入少腹;任脈起於中極之下,以上毛際,循腹裡上關元,故諸病疝莫不屬之也。
小兒病此,多因先天不足,本臟虛弱。
復因外感風邪,內食生冷,寒邪凝結而成者有之。
或因濕熱鬱於中,復被寒邪束於外,邪氣乘虛並於血隊,流入厥陰,厥陰屬肝,其性急速,故牽引睪丸,少腹絞痛也,又有胎疝一証,多因孕婦啼泣過傷,動於陰氣,結聚不散,令兒生下即成此証者。
大抵熱則多縱,寒則多痛;在血分者不移,在氣分者多動;濕腫墜則重,虛腫墜則輕。
因証施治,自切中病情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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