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術堪輿學苑】

標題: 【溫病條辨 上焦篇 陽明燥証,裡實而堅65】 [打印本頁]

作者: 我本善良    時間: 2012-8-13 22:50
標題: 【溫病條辨 上焦篇 陽明燥証,裡實而堅65】

溫病條辨 上焦篇 陽明燥証,裡實而堅65

 

 

陽明燥証,裡實而堅,未從熱化,下之以苦溫;已從熱化,下之以苦寒。

 

燥証陽明裡實而堅滿,經統言以苦下之,以苦泄之。

 

今人用下法,多以苦寒。

 

不知此証當別已化未化,用溫下寒下兩法,隨証施治,方為的確。

 

未從熱化之脈,必仍短澀,澀即兼緊也,面必青黃。

 

苦溫下法,如《金匱》大黃附子細辛湯,新方天台烏藥散(見下焦篇寒濕門)加巴豆霜之類。

 

已從熱化之脈,必數而堅,面必赤,舌必黃,再以他証參之。

 

苦寒下法,如三承氣之類,而小承氣無芒硝,輕用大黃或酒炒,重用枳、朴,則微兼溫矣。

 

〔附治驗〕丙辰年,瑭治一山陰幕友車姓,年五十五歲,須發已白大半。

 

臍左堅大如盤,隱隱微痛,不大便數十日。

 

先延外科治之,外科以大承氣下之三,四次,終不通。

 

延余診視,按之堅冷如石,面色青黃,脈短澀而遲。

 

先尚能食,屢下之後,糜粥不進,不大便已四十九日。

 

余曰︰此症也,金氣之所結也。

 

以肝本抑鬱,又感秋金燥氣,小邪中裡,久而結成,愈久愈堅,非下不可,然寒下非其治也。

 

以天台烏藥散二錢,加巴豆霜一分,薑湯和服。

 

設三伏以待之,如不通,第二次加巴豆霜分半;再不通,第三次加巴豆霜二分。

 

服至三次後,始下黑亮球四十九枚,堅莫能破。

 

繼以苦溫甘辛之法調理,漸次能食。

 

又十五日不大便,余如前法下,至第二次而通,下黑亮球十五枚,雖亦堅結,然破之能碎,但燥極耳。

 

外以香油熬川椒,熨其堅處;內服苦溫芳香透絡,月餘化盡。

 

於此証,方知燥金氣傷人如此,而溫下寒下之法,斷不容紊也。

 

乙丑年,治通廷尉,久疝不愈。

 

時年六十八歲。

 

先是通廷尉外任時,每發疝,醫者必用人參,故留邪在絡,久不得愈。

 

至乙丑季夏,受涼複發,堅結肛門,坐臥不得,脹痛不可忍,汗如雨下,七日不大便。

 

余曰︰疝本寒邪,凡結堅牢固,皆屬金象,況現下勢甚危急,非溫下不可。

 

亦用天台烏藥散一錢,巴豆霜分許。

 

下至三次始通,通後痛漸定。

 

調以倭硫黃丸,兼用《金匱》蜘蛛散,漸次化淨。

 

以上治驗二條,俱系下焦証,以出陽明堅結下法,連類而及。





歡迎光臨 【五術堪輿學苑】 (http://124.156.177.65/) Powered by Discuz! X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