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論條辨 (七)發汗後,水藥不得入口為逆11】
(七)發汗後,水藥不得入口為逆,若更發汗,必吐下不止。
以上四條,皆言桂枝之不對,以嚴示禁之意,水藥不得入口,言嘔吐之甚也。
夫中風服桂枝湯以發汗,桂枝湯者,甘藥也。
傷寒服麻黃湯以發汗,麻黃湯中亦有桂枝,則亦甘藥也。
以發汗藥皆有桂枝之甘而言之,則此條曰,發汗後水藥不得入口者,乃承上二條復又通以得湯則嘔之甚者言,而深寓戒警之意也。
逆者,言悖於道也。
蓋不通人之性氣而逆治,則亦適足以致病逆而生變,故曰為逆也。
必吐下者,言水藥既不得入口。
則胃已傷,若仍與前湯而重傷,則必致大壞,大壞則大亂,夫胃,中腑也。
苟大壞亂,則不惟復上逆而仍嘔吐,必將下加走泄而增瀉利矣,不止。
蓋甚言害大,以深著致戒之意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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