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明理論 寒熱05】
傷寒寒熱,何以明之?
經曰:邪正分爭。
往來寒熱者,言邪氣 之入也。
而正氣不為之爭,則但熱而無寒也。
乃有熱而寒者,謂其正氣與邪氣分 爭。
於是寒熱作矣。
爭則氣鬱不發於外。
而寒熱爭焉。
爭甚則憤然而熱故寒已而 熱作焉。
茲乃寒熱之理也。
或謂寒熱者,陰陽爭勝也。
陽勝則熱。
陰勝則寒。
此陰陽 之爭也。
何則。
蓋以寒為陰。
而熱為陽裡為陰而表為陽。
邪之客於表者為寒。
邪與 陽相爭,則為寒矣。
邪之入於裡者為熱。
邪與陰相爭,則為熱矣;其邪在半表半裡; 外與陽爭而為寒。
內與陰爭而為熱矣。
表裡之不拘。
內外之不定。
或出或入。
由是 而寒熱且往且來也。
是以往來寒熱屬半表半裡之証。
邪居表多則多寒。
邪居裡 多則多熱。
邪氣半在表半在裡,則寒熱亦半矣。
審其寒熱多少。
見其邪氣淺深矣。
小柴胡湯。
專主往來寒熱。
而又立成諸加減法,亦為邪氣在半表半裡。
未有定處。
往來不常。
又寒熱如瘧。
與夫發熱惡寒,皆似而非也。
然寒熱加瘧者,作止有時者 也。
及往來寒熱,則作止無時。
或往或來。
日有至於三五發者,甚者十數發,其與瘧 狀有以異也。
至於發熱惡寒者,為發熱時寒並不見。
惡寒時熱不見也。
不若此熱 已而寒。
寒已而熱者,雖然。
應往來寒熱。
屬半表半裡。
當和解之。
又有病至十餘日。
而結熱在裡。
複往來寒熱者,亦可與大柴胡湯下之。
不可不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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