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明理論 發熱02】
傷寒發熱,何以明之?
然散而成熱者是也。
與潮熱寒熱若同而異。
與煩躁相類而非。
煩躁者在內者也。
潮熱之熱。
有時而熱。
不失其時。
寒熱之熱。
寒已而熱。
相繼而發。
至於發熱,則無時而發也。
有謂翕翕發 熱者,有謂蒸蒸發熱者,此則輕重不同。
表裡之區別爾。
所謂翕翕發熱者,謂若合羽所覆。
明其熱在外也,故與桂枝湯發汗以散之。
所謂蒸蒸發熱者,謂若薰蒸之 蒸。
明其熱在內也,故與調胃承氣湯攻下以滌之,其發熱屬表者,即風寒客於皮 膚。
陽氣怫郁所致也,其發熱屬裡者,即陽氣下陷。
入陰中所致也。
觀其熱所從來。
而汗下之証明其辨焉。
若熱先自皮膚而發者,知邪氣之在外也。
若熱先自裡生 而發達於表者,知邪氣之在裡也。
舉斯二者,為邪氣在表在裡而發熱也。
惟其在 表在裡俱有發熱,故邪在半表半裡者,亦有發熱之証。
何者,以表証未罷。
邪氣傳裡。
裡未作實。
是為半表半裡,其發熱者,或始自皮膚而漸傳裡熱或始自內熱而 外達於表。
蓋邪氣在表發熱者,則表熱裡不熱也。
邪氣在裡發熱者,則裡熱甚而 達於表也,其在半表半裡發熱者,則表裡俱發熱。
而但熱又輕於純在表者也。
經雖云。
發熱惡寒者,發於陽也。
無熱惡寒者,發於陰也然少陰病始得之,亦有反發 熱者,蓋亦屬其表也。
特與麻黃細辛附子湯發汗者是已。
發熱為陽。
寒之常也。
一或陰陽俱虛與其下利新汗後。
又皆惡其發熱也。
經云。
脈陰陽俱虛。
熱不止者死。
下利發熱亦死。
內經云。
汗出輒複熱。
而脈躁疾。
不為汗衰。
狂言不能食。
此名陰陽交。
交者死也。
斯亦發熱也。
詎可與尋常發熱一概而論耶。
醫者更當明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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