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宗金鑑 傷寒論註 牡蠣瀉澤散方459】
牡蠣 熬 澤瀉、括蔞根、蜀漆 煖水洗去腥 商陸根 熬 海藻 洗去鹹 苦葶藶 熬,各等分。
上七味,異搗下篩為散,更入臼中治之。
白飲和服,方寸匕,日三服。
小便利,止後服。
〔方解〕:
水停於內,外泛作腫,腰以上者,當汗之,小青龍、越婢是也;腰以下者,當利小便,此方是也。
以牡蠣破水之堅,澤瀉利水之蓄,海藻散水之泛,栝蔞根消水之腫,又以蜀漆、苦葶藶、商陸根,辛苦有毒之品,直搗其巢,峻逐水氣,使從大、小二便而出。
然此方施之於形氣實者,其腫可隨愈也,若病後土虛,不能制水,腎虛不能行水,則又當別論,慎不可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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