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宗金鑑 傷寒論註 烏梅丸方401】
烏梅 三百枚 細辛 六兩 乾薑 十兩 黃連 十六兩 當歸 四兩 附子 去皮,炮,六兩 蜀椒 出汗,四兩 桂枝 六兩 人參 六兩 黃柏 六兩。
上十味,異搗篩,合治之。
以苦酒漬烏梅一宿,去核蒸之,五升米下,飯熟搗成泥,和藥令相得,內臼中與蜜,杵二千下,丸如梧桐子大。
先食飲服十丸,日三服,稍加至二十丸。
禁生冷、滑物、臭食等。
〔集解〕:
柯琴曰:六經惟厥陰為難治,其本陰,其標熱,其體木,其用火,必伏其所主,而先其所因,或收、或散、或逆、或從隨所利而行之,調其中氣,使之和平,是治厥陰之法也。
厥陰當兩陰交盡,又名陰之絕陽,宜無熱矣。
第其合晦朔之理,陰之初盡,即陽之初生,所以厥陰病熱,是少陽使然也。
火旺則水虧,故消渴、氣上撞心、心中疼熱。
氣有餘便是火也,木盛則生風,蟲為風化,飢則胃中空虛,蚘聞食臭而出,故吐蚘,雖飢不欲食也。
仲景立方,皆以辛甘苦味為君,不用酸收之品,而此用之者,以厥陰主肝木耳。
洪範曰:木曰曲直作酸。
內經曰:木生酸,酸入肝,君烏梅之大酸,是伏其所主也。
配黃連瀉心而除疼,佐黃柏滋腎以除渴,先其所因也。
連、柏治厥陰,陽邪則有餘,不足以治陰邪也。
椒、附、辛、薑大辛之品並舉,不但治厥陰陰邪,且肝欲散,以辛散之也。
又加桂枝、當歸,是肝藏血,求其所屬也,寒熱雜用,則氣味不和,左以人參,調其中氣。
以苦酒漬烏梅,同氣相求。
蒸之米下,資其穀氣。
加蜜為丸,少與而漸加之,緩則治其本也。
蚘,昆蟲也,生冷之物與濕熱之氣相成,故藥亦寒熱互用。
且胸中煩而吐蚘,則連、柏是寒因熱用也。
蚘得酸則靜,得辛則伏,得苦則下,信為治蟲佳劑。
久利則虛,調其寒熱,酸以收之,下利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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