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六書傷寒瑣言卷之一厥分寒熱辯】
厥分寒熱辯
或曰:人之手足,乃胃土之末,凡脾胃有熱,手足必熱,脾胃有寒,手足必冷,理之常也。
惟傷寒乃有厥深熱亦深,厥微熱亦微之論,何邪?曰:胃寒則手足冷,胃熱則手足熱,此病之常也。
若夫極則變,不可以常道拘也。
蓋亢則害,承乃制。
火氣亢極,反兼水化,故有此象耳。
陰陽反復,病之逆從,未可以常理論也。
凡經言厥逆,厥冷,厥寒,手足寒冷等,皆變文耳,不可以論輕重。
若言四肢則有異也,亦未可純為寒證。
若厥冷直至臂脛以上,則為真寒無疑矣,急用薑、附等藥溫之,少緩則難療矣。
謂其寒上過乎肘,下過乎膝,非內有真寒達於四肢而何?然更當與脈並所兼之證參之,庶乎其無誤也。
凡看傷寒,不可以厥逆便斷為寒,必須以脈兼證參之,方知端的。
如手足厥逆,兼之以腹痛腹滿,泄利清白,小便亦清,口不渴,惡寒戰栗,面如刀刮,皆寒證也。
若腹痛後重,泄利稠黏,小便赤澀,渴而好飲,皆熱證也。
宜詳審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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