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來蘇集卷四白頭翁證3】
下利脈沉弦者,下重也,脈大者為未止,脈微弱數者,為欲自止,雖發熱不死。
前條論證,此條言脈,互相發明,復出發熱二字,見熱利指內熱,不是協熱,沉為在裡,弦為少陽,此膽氣不升,火邪下陷,故下重也,脈大為陽明,兩陽相熏灼,大則病進,故為未止,微弱為虛,利後而數亦為虛,故欲自止,發熱者,熱自裡達外,陰出之陽,故不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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