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來蘇集卷四桃花湯證1】
少陰病二三日至四五日,腹痛,小便不利,下利不止,便膿血者,桃花湯主之。
本證與真武不同,彼以四肢沉重疼痛,是為有水氣,此使膿血,是為有火氣矣,盍不清火,反用溫補,蓋治下焦水氣,與心下水氣不同法,下焦便膿血,與心下痛,心中煩,亦應異治也,心為離火,而真水居其中,法當隨其勢之潤下,故用苦寒以洩之,坎為水而真火居其中,法當從其性之炎上,故用苦溫以發之,火鬱於下,則剋庚金,火炎於上,則生戊土,五行之理,將來者進,已往者退,土得其令,則火退位矣,水歸其職,腹痛自除,膿自自清,小便自利矣,故制此方,不清火,不利水,一惟培土,又全賴乾薑轉旋,而石脂秔米,得收平成之績也,名桃花者,取春和之義,非徒以色言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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