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來蘇集卷三陽明脈證上6】
陽明病,心下鞕滿者,不可攻之,攻之,利遂不止者死,利止者愈。
陽明證具,而心下鞕,有可攻之理矣,然鞕而尚未滿,是熱邪散漫,胃中尚未乾也,妄攻其熱,熱去寒起,移寒於脾,實反成虛,故利遂不止也,若利能自止,是其人之胃不虛而脾家實,腐穢去盡,而邪不留,故愈。
上條熱既屬藏,利於急攻,所以存津液也,此條熱邪初熾,禁其妄攻,所以保中氣也,要知腹滿已是太陰一班,陽明陰相配偶,胃實則太陰轉屬於陽明,胃虛則陽明轉屬於太陰矣,此仲景大有分寸處,診者大宜著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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