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問病機氣宜保命集 卷上 陰陽論第四07】
論曰:天地者,陰陽之本也。
陰陽者,天地之道也。
萬物之綱紀,變化之父母,生殺之本始,神明之府也。
故陰陽不測謂之神,神用無方謂之聖,倘不知此,謂天自運乎,地自處乎,豈足以語造化之全功哉。
大哉乾元。
萬物資始,至哉坤元,萬物資生,所以天為陽,地為陰,水為陰,火為陽,陰陽者,男女之血氣,水火者。
陰陽之癥兆,惟水火既濟,血氣變革,然後剛柔有體,而形質立焉,經所謂天複地載,萬物悉備,莫貴乎人。
人稟天地之氣生,四時之法成,故人生於地,懸命於天,人生有形,不離陰陽,蓋人居天之下地之上氣交之中。
不明陰陽而望延年,未之有也。
何則,蒼天之氣,不得無常也。
氣之不襲,是謂非常,非常則變矣。
王注曰:且蒼天布氣,尚不越於五行,人在氣中,豈不應於天道。
左傳曰:違天不祥,系辭云,一陰一陽之謂道。
老子曰:萬物負陰而抱陽,故偏陰偏陽謂之疾。
又經曰:言一身之中,外為陽,內為陰,氣為陽,血為陰,背為陽。
腹為陰,腑為陽,臟為陰,肝心脾肺腎五臟皆為陰,胃大腸小腸膀胱三焦六腑皆為陽。
蓋陽中有陰,陰中有陽,豈偏枯而為道哉。
經所謂治心病者,必求其本,是明陰陽之大體,水火之高下,盛衰之補瀉,遠近之大小,陰陽之變通。
又經曰:如是惟達道人可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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