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婚前未說染愛滋 夫告婚姻無效敗訴】
自由時報╱自由時報 2011-12-05 06:00
〔編譯管淑平/綜合報導〕澳洲一名男子因為他的太太在兩人結婚前,未告知她染愛滋病,因而告上法院,尋求法官宣告婚姻無效,但澳洲家事法庭判他敗訴。
據信這起案例是澳洲首例。
這對夫妻,太太年約30幾歲,2006年被診斷罹患愛滋病。
50多歲的先生說,如果婚前就知道她染愛滋,絕不會娶她。
這名太太去年訴請離婚,但先生要求法官宣告婚姻無效,而非離婚,去年在下級法院敗訴,這名男子因而向家事法院提出上訴,上週再遭敗訴。
法官認為,太太婚前未告知染愛滋,並不能使這名男子當初的同意失效,而且這名男子以為婚姻無效、而非離婚,太太就不能分財產,這一點也錯了。
尚恩說,他相信這起案例是澳洲首例,此案給人的教訓很簡單:「嫁娶之前先打探對方的底細」。
引用:http://n.yam.com/tlt/international/201112/201112057700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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