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道德經五十七章心得】
原文:
以正治國,以奇用兵,以無事取天下。
吾何以知其然哉?
以此。
天下多忌諱,而民彌貧;
朝多利器,國家滋昏;
人多伎巧,奇物滋起;
法令滋彰,盜賊多有。
故聖人云:「我無為而民自化,我好靜而民自正,我無事而民自富,我無欲而民自樸。」
我的直譯文章:
以正治國,以奇用兵,以無事取天下。
用合規矩的或合常理的管理或統理地區,用出人意表或難以猜測的應用軍隊,用沒有所作所為選擇所需時間裡面。
吾何以知其然哉?
我為什麼洞悉了解那個對或正確?
以此。
用這個
天下多忌諱,而民彌貧;
時間裡面非常害怕而隱避不說,並且百姓更加生活窮困的。
朝多利器,國家滋昏;
處理政事的地方不少的銳用具,政府的團體引發糊塗或不明事理。
人多伎巧,奇物滋起;
人豐富或不少的才能技藝精細的或高明的,覺得訝異形體的東西潤澤產生。
法令滋彰,盜賊多有。
制度律令潤澤表露或宣揚,使壞作亂的人增加事實狀況的正面存在。
故聖人云:「我無為而民自化,我好靜而民自正,我無事而民自富,我無欲而民自樸。」
所以品德崇高通達事理者說,「我沒有所作所為但是百姓本身使改變,我喜歡停止不動但是百姓本身合規矩的或合常理的,我沒有所作所為但是百姓本身豐厚充滿,我沒有願望但是百姓本身實在不浮華的。
老師的直譯:
以正治國,以奇用兵,以無事取天下。
用合規矩的或合常理的管理與統理地區,用出人意表或難以猜測的功能與效果軍事,用沒有所作所為選擇所需時間裡面。
吾何以知其然哉?
我哪裡而洞悉與了解他這樣呢?
以此。
因為這裡
天下多忌諱,而民彌貧;
時間裡過分與不必要顧及而隱避不說,然而百姓更加生活窮困。
朝多利器,國家滋昏;
君王統治不少的銳用具,有土地、人民、主權、政府的團體引發糊塗或不明事理。
人多伎巧,奇物滋起;
每個人不少的手段虛偽不實,怪異與不尋常與少有的存在於天地間一切有形體的東西引發。
法令滋彰,盜賊多有。
制度與律令指示引發表露或宣揚,指使壞作亂的人經常事實狀況的正面存在。
故聖人云:「我無為而民自化,我好靜而民自正,我無事而民自富,我無欲而民自樸。」
所以品德崇高通達事理人說,「我沒有做然而百姓主動的使改變,我可以停止不動然而百姓主動的修改錯誤,我沒有所為然而百姓主的動豐厚與充足,我沒願望想得到滿足的意念然而百姓主動實在與不浮華的。
我聽了老師的講解後自己的理解和心得。
這篇文章直入主題說如何治國和應用:
用合規矩的或合常理的管理或統理地區,如何治理國家或一個家,要合常理合乎規矩,管理這個國家,或自己的單位,開篇就說了“以正治國”。
要有符合規矩才能發展和做的好,如果不符合規矩常理那麼會做不好事情的,因為一個違背自然規律和人的常理的人,他就會被淘汰而不是發展壯大,小從家大到國都是如此,例如農作是要合時節的,該播種的時間當然要耕種,到收穫的時間才能收穫,但是如果不符合這一常規怎麼可以得到滋養我們百姓的糧食呢?
一個人如果不懂人的禮儀和共同遵循的規範,那他就不入流怎麼會管好自己的家事國事呢?
看看歷史上的那些開國帝王,哪一個不是知識才能出眾順應當時的民意建立了一代帝國,這就合乎文章說的“以正治國,以奇用兵,以無事取天下。”
從而步入劃時代的時期,他能用自己的知識和軍事才能歷練士兵教化人民使之懂得知識,用知識變成常識展現出無比力量,使人人能夠戰為英勇之兵安能為良民耕種,如果這樣何愁國不富民不強呢?
修建防禦減少傷亡為人民思所思為人民想所想,一切不是為了自己的願望和慾望而是為人民造福,人民百姓安居樂業呈現出社會一片繁榮景象。
我怎麼洞悉了解他這樣的時間裡面程序法則呢?
就在這裡,“天下多忌諱,而民彌貧;”時間裡面的程序法則因為過分顧及而隱蔽不說,因為這套法則威力無比如果人人懂,那麼人民百姓就安無居所了,人的慾望是填不滿的這套學術如果被歹毒之人所有,想想看他會為了自己的慾望而徵戰不就又是民不聊生了嗎?
他如果要想得到人家的老婆或財富,他可以使對方置於空亡位置而佔有人家的家產,這樣不勞而獲的做法使百姓的道德水準沒有了標準依據,那麼想想看社會不就亂套了嗎?
因為怕誤傳時間裡面的運行法則避而不談,所以百姓不懂時間裡面的法則而變的越來越貧囷。
人民賦予政府統治者過多的權利而這些統治者開始實施自己的特權,制定過多的苛捐雜稅法律條文,使人民慢慢民不聊生,但是這些統治者確花天酒地不能體察民情而遠離人民變的越來越不明事理。
時間的更替他們這些統治者不能合乎時間運行的法則規矩而越來越荒淫無度,他們走向衰亡是必然的,歷史的更替不也是這樣的嗎?
由於統治者的不仁,人民也開始不實在了弄虛作假浮躁不實,就像文章裡說的“人多伎巧,奇物滋起;”人人都不在是真誠而腳踏實際,而是賣弄吹噓如表演一樣展現自己所謂的精湛技術,但是沒有真才實學,這些手段使人們迷惑而騙取他人的財物,但是天底下一切有形體的東西本來是存在的之是自己的知識不夠缺乏了解而被騙而已。
社會的制度和法律再怎麼健全也不可能杜絕做壞的人存在,但是這樣的法律還是要有的,使人民百姓有一個道德規範標準,並且獎罰分明要有一個依據。
這個通達事理者說:我管理我的範圍內的人民,我不用給人民頒布過多的條文和禁令而是讓他們順其自然發展和生活,那麼他們慢慢就可以變好。
我可以不去做有違背人民發展的事那麼人民各自都會找到適合自己的位置勞作和生產這樣就會使他們安於自己的生活而勞作,那麼社會就會安定。
例如我們歷史上的商鞅變法和王安石我變法,改變了當時繁重的苛捐雜稅政策從而使人民休養生息,而開始了安居樂業生活。
我沒有按自己的願望使百姓遵循,而是實實在在的為人民做事,按規矩辦事,那麼百姓就會實在不浮華因而他們就會安於農耕,而不是想著走後門投機取巧阿諛奉承攀附權貴,才能夠生活的那種社會風氣。
文章從三個方面說如何治國和怎麼樣才能使人民過的好,全是因為統治者所作出什麼樣的決策和法律,人人都會為自己活得更好而努力這是人的天性,但管理者不要妨礙他們的這種自有的本性,那麼人們就會安居樂業而社會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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