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學心悟-陽明腑病-合病並病】
合病並病
合並病者,傷寒傳經之別名也。
或兩經同病,或三經同病,名曰合病;若一經病未已,複連及一經,名曰並病。
傷寒書云︰三陽有合病,有並病,三陰無合病,無並病。
果爾則太陰必不與少陰同病乎?少陰必不與厥陰同病乎?且太陰病未瘥,必不至並於少陰,少陰病未瘥必不至並於厥陰乎?若然,則三陰之証,何以相兼而並見乎?又何以三陽三陰之邪,互相交錯而為病乎?是知合病、並病,有合於陽者,即有合於陰者,有並於陽者,即有並於陰者。
仲景謂三陽合病,閉目則汗,面垢、譫語、遺尿,治用白虎湯。
此外合三陽之經,內合陽明之腑,故用辛涼和解之。
若不入腑,白虎將焉用乎?治法不論三陽、三陰,凡兩經合病,則用兩經藥同治之,三經合病,則用三經藥同治之。
若一經病未瘥,複並一經,則相其先後、緩急、輕重而藥之,斯無弊耳。
然則合、並病者,豈非傷寒傳經之別名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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