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門法律 卷六 黃癉門 合論《金匱》桂枝黃 湯、小柴胡湯、麻黃醇酒湯三方573】
合論《金匱》桂枝黃 湯、小柴胡湯、麻黃醇酒湯三方 仲景治傷寒方,首用麻黃湯為表法,今觀《金匱》治黃癉之用表,主之以桂枝黃 湯、小柴胡湯、附之以《千金》麻黃醇酒湯,明示不欲發表之意。
故其方首云:諸病黃家,但利小便,假令脈浮,當以汗解之,宜桂枝加黃 湯。
可見大法當利小便,必脈浮始可言表。
然癉證之脈,多有榮衛氣虛,濕熱乘之而浮,故用桂枝黃 湯,和其榮衛。
用小柴胡湯,和其表裡,但取和法為表法,乃仲景之微旨也。
而表實發黃,當汗之證,豈曰無之!再取千金麻黃醇酒湯一方附入,必不自出麻黃峻表之方,皆立法之本意,又仲景之苦心也。
讀此而治病之機,宛然心目矣。
桂枝黃 湯 表虛者必自汗,汗雖出而邪不出,故用桂枝黃 以實表,然後可得驅邪之正汗,此義不可不知。
小柴胡湯 邪正相擊,在下則痛,在上則嘔,即《傷寒論》邪高痛下之旨也。
故取用和表裡之法,和其上下。
《千金》麻黃醇酒湯 表有水寒,入於榮血,閉而不散,熱結為黃。
故賴麻黃顓力開結散邪,加醇酒以行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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